山海院办字〔2016〕2号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值班制度
为保障学院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有效应对处理学院突发事件,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构成及值班安排
1.学院实行院领导领班,中层干部带班、行政教辅后勤及各系部教师值班制度。
2.每月一名院领导领班,每三天一名中层干部带班,每天一名行政人员及各系部教师值班。
二、值班职责
(一)学院领导领班职责
1.院领导按月轮流领班,月末填写《学院领班领导交接记录单》汇总本月值班问题,与下月领班领导做好相关事项交接工作,并与下月领班领导共同召开本月度值班清况反馈和下月值班部署会议。
2.负责不定时检查,对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教职员工的出勤情况、到岗情况、工作纪律及履行职责情况,巡查班级晚自习纪律、宿舍安全及就寝情况。
3.负责对请示的问题做出指示性意见和处理措施。
(二)中层干部带班职责
1.值班中层领导负责检查行政人员及各系部值班人员的出勤,统一安排做好全院值班工作并填写《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值班记录表》。值班期间要巡查教学区域、办公区域、学生公寓等校园场所,做好防火、防盗等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对涉及师生健康安全、财产安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2.深入学生学习、生活等场所,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检查学生纪律情况,每天晚间检查学生宿舍安全、纪律和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领班院领导汇报。
3.对带班期间发现的、学生反映的、不需立即处理的问题,在值班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由院办跟踪落实问题的后期处理情况。
4.当天带班中层干部把《晚自习学生出勤情况汇总表》报送学生处。
5.值班情况应在值班记录中详细记载,突发事件处置要注意保留音像凭证。
6.带班中层值班(三天)交接班后,需把《学院值班记录表》交于院办。
(三)行政教辅人员值班职责
1.行政人员周一至周五(18:30-21:30),周六、周日(8:30-21:30)在学院办公室值班,负责接听办公室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做好值班记录。
2. 做好值班办公室钥匙的交接、保管工作。有突发事件需调用应急车辆时,请示带班中层,并根据指示使用车辆。
3.值班室钥匙由行政值班人员每天交接。
4. 节假日对到访人员做好接待工作,协调解决相关事项,记录处理结果。
5.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值班须填写《学院办公室值班记录表》交于当天值班中层。
(四)各系部人员值班职责
1.各系部教师负责检查学生晚自习出勤情况,维持班级纪律,掌握学生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带班中层,并在值班表中做好相关记录。晚自习出勤情况直接报带班中层。
2.负责本系部学生晚自习的纪律及课后辅导工作,与学生沟通交流,解决学生遇到学习问题或心理问题等。
3.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宿舍安全情况,有夜不归宿者及时与辅导员落实学生情况,如有不明原因未归宿情况,向领班领导、带班中层请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4.负责学生早操组织及纪律维持。
三、值班监督
为保证值班效果,落实值班责任,建立值班监督机制。
1.办公室、各系部在排值班表时必须写明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并予以公示,发现有未值班者及时记录,并向带班中层或院办反映。
2.引入学生监督机制。各系部、中心负责将值班表张贴在学生宿舍楼门厅或教室,学生发现有老师未参加值班可打值班表中的监督电话或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四、值班要求
1.不得空岗、脱岗。安排值班后,因(公、私)事不能值班的,应填写《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值班调(代)班申请表》,带班中层调(代)班须经学院领班领导批准,行政人员、系部教师调(代)班须经调(代)班当天的带班中层批准,《申请表》交至院办备案。值班人员当月调班或代班只能一次。
2.值班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学生生病、打架、酒后闹事等),立即通知带班中层。带班中层组织值班人员立即到事发现场,控制事态,及时妥善处理。如发生重大事件,迅速向领班院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在指定区域值班,对不在指定区域值班的均按脱岗处理。
4.领班、带班、值班人员都要严格履行交接班程序。
5.值班人员应在《学院值班记录表》上签字和执行考勤打卡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否则按旷工处理。周末值班人员不需再单独提交加班审批表。
五、不安排值班情形
1.女职工怀孕、哺乳期不安排值班;
2.女职工子女未满3周岁的不安排值班;
3.55岁以上教职工(带班中层干部除外)不安排值班;
4.特殊情形不宜值班者,经学院批准后,可不再安排值班;
5.实习老师不得安排学院值班。
六、其他
1.对未按规定值班的,给与全院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2.值班期间脱岗、缺岗按旷工处理,未按要求在值班表上签到的老师按旷工处理;
3.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作为期末考核考评依据。
4.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
1.《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值班调(代)班申请表 》
2. 《领班领导交接记录单》
3.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值班记录表》
4.《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办公室值班记录表》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调(代)班申请表.doc
附件2:领班领导交接记录单.doc
附件3:值班记录表.doc
附件4:周末及节假日学院办公室值班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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